更新改造总部基地18区3号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更新改造总部基地18区3号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配套设备采购(整体工程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8区3号楼,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智能化设备(设备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更新改造总部基地18区3号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配套设备采购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合同估算价:47.22(万元)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附表招标设备一览表。
2.4 其他:招标范围为:更新改造总部基地18区3号楼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需采购1台核心交换机、3台视频存储矩阵(含硬盘)及软件、2台服务器及软件、9台拼接屏、1台解码器、1套安消一体化系统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操作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的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5、经办人在投标申请单位的近两个月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如果投标申请单位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如涉及)为原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6月25日10 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
联 系 人:马工 | 联 系 人:何江敏 |
电 话:010-68857206 | 电 话:1338137406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794361251@qq.com |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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