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公开招标 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张财采计 [2024]00002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 年 05 月 31 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采购 文件
更正内容:
(一)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39.3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 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39.3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 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
(二)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
36.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现修改为:
36.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向巍 电话: 0744-8382331
2、采购人
名称:张家界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459号
联系人:向巍
邮编: 427000
电话: 0744-8382331
电子邮箱: /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220号
联系人:朱小芹
邮编: 427000
电话: 0744-8833297
电子邮箱: zjjszfcg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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