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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7-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污泥掺烧处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2日 10:4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011.2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056720
采购单位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城门镇连坂村连坂污水处理厂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小姐、0591-8384784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591-83056720

项目概况

污泥掺烧处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匠一招[2022]07号-1

项目名称:污泥掺烧处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11.2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11.2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招标服务内容

暂估数量(吨/年)

最高限制单价(单位:元/吨)

最高预算价(万元)

服务期限

备注

1

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采购合同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60×365=21900

250

1642.5

三年

污泥处置量按实际产生量结算。两个合同包的污泥来源地在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下属连坂污水处理厂或者金山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由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自行调配

2

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采购合同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50×365=18250

250

1368.75

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明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其热电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并具备可接收污泥处置热电掺烧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接收污泥处置能力说明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等)。(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可立即提供接纳并合法合规掺烧处置采购人污泥的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其中合同包一每日污泥量约为60吨,合同包二每日污泥量约为50吨,污泥接收地在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下属连坂污水处理厂或者金山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由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自行调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最新(有效)、清晰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2日 至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电子邮箱购买;通过电子邮件买电子文档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本公司邮箱号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邀请

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对污泥掺烧处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匠一招[2022]07号-1

2、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其热电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并具备可接收污泥处置热电掺烧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接收污泥处置能力说明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概况、工艺流程图、主要设备设施图片或样册等)。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可立即提供接纳并合法合规掺烧处置采购人污泥的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其中合同包一每日污泥量约为60吨,合同包二每日污泥量约为50吨,污泥接收地在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下属连坂污水处理厂或者金山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由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自行调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最新(有效)、清晰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髙单价限价250 元/吨(不含运输费),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污泥单程运距应控制在120公里以内。

5、谈判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请受邀请的供应商,于20220712日起至20220714,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购买谈判文件。

6、纸质谈判文件或电子版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20715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由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谈判时间、地点:20220715上午9:30(北京时间),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4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栏,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城门镇连坂村连坂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人:林小姐电 话:0591-83847842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邮 编:350000

项目咨询联系人:陈工电 话:0591-83056720

传 真:/ 电子邮箱:542861709@qq.com

13、账户信息

购买谈判文件账户:

开户名: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35050188430000001534

注:通过电子邮件买电子文档谈判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本公司邮箱号码。


附: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招标服务内容

暂估数量(吨/年)

最高限制单价(单位:元/吨)

最高预算价(万元)

服务期限

备注

1

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采购合同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60×365=21900

250

1642.5

三年

污泥处置量按实际产生量结算。两个合同包的污泥来源地在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下属连坂污水处理厂或者金山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由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自行调配

2

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污泥掺烧处置服务采购合同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50×365=18250

250

1368.75

三年

注:(1)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应为对应合同包污水厂地址距离120公里(含)以内,投标人应明确污泥处置点具体位置及运输距离,并提供对应合同包污水厂至污泥处置点的运输行驶路线(污泥运输行驶路线应满足30吨货车的通行要求),若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单程运距超出120公里按无效投标处理。

(2)单程运距指:对应合同包污水厂地址到投标人污泥处置点地址的距离,以车辆实际运输行驶路段的距离为准;若投标人所报的运输行驶路线含有高速路段,须填报高速单程运距,以车辆实际运输行驶路段的距离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创源同方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城门镇连坂村连坂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方式:林小姐、0591-83847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联系方式:陈工 、0591-83056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1-8305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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