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政府 |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联系人 | 傅少声 | 联系电话 | 13893084609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招标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共和镇小水村文冠果特色种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001 | 001 | 施工 | 1055643.13(元) |
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文冠果特色种植发展壮大
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拟对平川区共和镇小水村文冠果特色种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GHZ-2025-037
三、项目名称:共和镇小水村文冠果特色种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预算控制价:1055643.13元。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年限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竞标。(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相关材料(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本项目施工方案。
注:所有资质审核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七、招标需求:共和镇小水村文冠果特色种植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附件)
八、投标登记、资格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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