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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建设二期项目

· 2023-01-09

连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建设二期项目的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建设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01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2-00003

项目名称:连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建设二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60,000.00元;

最高限价:4,560,000.00元;

采购需求:推进城内社区视联网点位及综治中心大屏显示系统建设服务:1.连山区1个县级综治视联网点位、下辖79个村级单位综治视联网点位;2.连山区村社区综治视联网实现日常视频会议、矛盾纠纷调处、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110日至 202301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1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开启

截止时间:202301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葫芦岛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确认单。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再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便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澄清文件等使用。

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0429-2122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024-26785666

邮箱地址:liaoningjinyue@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北站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5000800001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依锦

电 话:024-2678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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