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ZX2023-ZCCS—FW11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2024年校车保险购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均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根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规定,原采购文件行业划分为信息传输业,现更正为保险业。
2.1若投标供应商非小型或微型企业,则在系统默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2.2若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在系统默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选择原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业:信息传输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信息传输业的划分标准,在系统默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相关内容(此内容可能非投标供应商真实信息,仅为系统需求),并同时根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规定的保险业的划分标准,单独编制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内容为投标供应商真实信息,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应标),此中小企业声明函需附在响应文件附件资格证明文件中并上传至系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08日
1、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磋商,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2022]9号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北环路十字东北角
联系方式:029-82721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座7层703室
联系方式:029-8177352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宏飞、宋依依、强勃红
电话:029-81773523
陕西鼎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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