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异地接收物流运输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异地接收物流运输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HBNJB-F4012
三、项目概况:
某单位需赴不同省市接收各型车辆。某单位地点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采购服务内容为将外地需接收车辆运输至青岛市市北区。
报价方式按照每公里单价计算,并区分大、小型车,其中小型车为7座以下(含7座)客运车(包括皮卡车),大型车包括7座以上客运车、各类货车、特种车辆等,具体报价书模板如下:
车辆异地接收物流运输服务报价单
序号 | 单位 | 车型 | 单价 | 备注 |
1 | XX公司 | 小型车(7座以下客运车) | XX元/公里 | 含皮卡 |
2 | 大型车(各类货车、特种车辆及7座以上客运车) | XX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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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以上报价中包含燃油费、过路费、材料费、高速费、车辆保险等一切费用 |
四、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符合物流企业运输遴选相关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3年以上且中资股权比例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大陆公民(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提供总公司授权);
2.具有物流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3.具有较好的经营效益,其中民营物流企业应当连续3年以上处于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
4.具有国内80%以上或者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内90%以上的运输配送服务覆盖率,自有货运汽车(飞机、船舶)不低于400辆(架、艘)或者一次货运总载重量2000吨以上;
5.具备物流运输配送信息数据录入、保存、传输、使用、处置全流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记录监测、追踪追溯、精准定位、动态调控等物流运输配送信息化管控能力;
6.具有完备的物流运输配送生产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并通过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认证;
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3年无重大失信、违规等不良记录;
8.具有完善的安全、风险隔离和档案信息管理制度措施,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技防措施。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有意参加报价的企业,请于2024年6月6日0800至2024年6月14日0800,将相关资料邮寄或递送至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请与联系人联系。
相关资料(与上述资格条件对应),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企业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物流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提供2021-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他能证明3年内经营效益、负债率资料;
4.提供相应能力证明材料,如车辆租赁合同或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5.提供相应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相应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相应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如参与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书;
10.报价书原件。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697669753
监督电话:0532-51896715(纪检部门公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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